安歌再走上学校的主道,他们学校,高三的学生才要上晚自习,而高考已过。此时放学了,学校里特别空。
六月份的日天已很长,余晖依然笼罩整片校园,校园忧郁、怅然起来。
安歌低着头,独自走在主道。他穿的还是白衬衫这套校服,低头看自己的影子。靠近校门时,他避开人多的地方,避开校门口处今天值班的大爷,从侧门溜走了。
他不想与人说话,上辈子的影响力还是太大了。
他真的能做回上辈子,十八岁之前那个天真可爱的安歌吗哪怕只是表面上。
出校门没多久,身后有人叫他名字,他停下,转身去看,是叶佩渝。
叶佩渝穿的也是白衬衫这身,背着书包,身姿潇洒,踩着自行车迅速从后头骑到安歌身边,仔细看他,随后关心问:“你身体都好了”
安歌点头。
叶佩渝想问的话有很多,最后只是问:“我送你回家”
安歌婉拒:“谢谢,不用了,我要去我妈妈那里一趟。”
叶佩渝还想坚持:“那不正好顺路吗我骑车,不比你走路快”
“嗯,可是路上我想去买些东西,叶佩渝你先回家吧。”
叶佩渝这样的人,几乎没被人拒绝过,他顿了顿,说:“安歌,你以前跟我不是这样客气的。”
安歌心中苦笑,以前,上辈子的时候不知道叶佩渝对自己的心思,真以为是一个关心自己的高二学长,受过不少照顾。叶佩渝,是个好人,他不想再害这样好的人。
“我是真的要去买东西。”他也没精神找其他原因,只好这样说。
叶佩渝不是那没脸没皮的死大个子,他都拒绝成这样了,也未再坚持,下自行车,陪他一同走到十字路口,两人分开。
安歌的确是要买东西,他去买刀。
他真的仔细想过,什么样的东西才能把那东西剁下来,不过是在上辈子。上辈子他想过很多次,要把缪柏言的那东西剁了,终究舍不得让他疼。
他也买了刀。
最后那把刀,割的却是自己的手腕。
果然很锋利,一刀就死回来了。
安歌凭着记忆,找到那位老铁匠,买了把同上辈子那把很像的刀,将刀放到书包中,这才抬脚回家。
他们家在城市中心,回家的路上,经过许多热闹商场。
其中一家商场的巨大电子屏上正响起隆隆掌声,安歌下意识抬头看了眼,似乎是什么颁奖典礼。这样一眼,一个蓝眼混血的高大陌生男人映入他眼中。他一愣,停下脚步,听颁奖人宣布最佳新人奖得主——金澍。
屏幕上是那人的名字,与已经起身往台上走去的俊朗身影。
安歌有些懵,上辈子,没这人。上辈子,他是国内娱乐圈最火的混血男演员,他从未听说过,也未曾见过此人。他也曾得过这个奖,得了这个奖之后,才真正开始了他的电影之路。
台上的颁奖嘉宾共有两位,刚刚宣读得奖名字的是女演员,安歌认识。这会儿给金澍颁奖的是另一位,是宁休,是安歌只在影像作品中见过的年轻了好几岁的宁休。安歌再看看周围,很多年轻女孩都在抬头看,似乎金澍很红
安歌没再看,转身背对电子屏,慢慢往家走。
名叫金澍的男演员虽同他一样是混血,却是完全不同的长相与气质,但此人的存在算是替代了他安歌的存在吧他安歌应当的确不会再进那个圈子了,可是这件事并无法令他高兴。他走了会儿,回头再看一眼那个大屏幕,金澍在致辞。
安歌想到自己拿奖的时候,哪怕是在上辈子,也是近十年前的事了啊。
他是真的喜欢演戏的,这也是他做得最好且唯一能够做好的事。
可只能演戏的浮华的上辈子又令他无比惧怕。
人就是这样矛盾啊。
人生又是这样迷惘。
夜里又下了一场雨,安歌半夜醒来,再也睡不着,索性爬起来开了台灯画设计稿。病好了,他也该想想赚钱的事了。画了没一会儿,身后门响。他们家太小了,妈妈睡在客厅,他睡在卧室,两人都是小床。
他本想睡到客厅去,妈妈坚决不同意,因为卧室的书桌要留给他做作业。
有什么动静,都很容易听到。他回头看,妈妈扶着门框,睡眼还有些惺忪,却满是担忧:“童童怎么不睡做噩梦了吗”
安歌有些心疼,不能等两三年等房子拆迁了,他自己无所谓,可妈妈这么多年连个齐整些的房子都没住过。不待他起身,妈妈已经走到他身后,看他面前摊着的纸,看了会儿,迟疑道:“童童在画画”
安歌坐着仰头笑道:“我看到有个设计网站在征稿,得一等奖的话,稿子不仅会被征用,还会给好几万的奖金呢!”
妈妈也笑:“一等奖多难啊”</p>
“我觉得我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