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山穷水尽呢!她可不能就这么认命了!
第二日,习若云早早地便出了门,且特意不许春不见跟着。
她去了之前就打听过的,金陵城中极具盛名的一家医馆。
今日坐诊的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先生,他见一个衣着不俗,头戴锥帽的女郎匆匆而来,只当是哪家的闺女有些不欲叫家人知道的难言之隐,故而直接来了医馆却不请大夫上门,立刻打发身边忙着的学徒出去关了门。
习若云见对方如此上道,也放了心,只是头上的锥帽仍旧不摘,将一锭金子放在桌上推了过去,压低了声音道:“不知道先生可医得胎里带来的疯病?”
哦,定然是哪个权贵家的女眷生的孩子有问题,这当娘的不舍得直接溺死,自个出来想办法了。
他捋了捋长须,老神在在,“要看是什么病症,严重与否。”
若是那种要每日服药压制的,倒是一桩长久的好买卖。
“就是……”锥帽前的帘幕抖了抖,女子的声音压的很低,让人听不出年纪,“喜怒无常,重视长幼尊卑到了疯魔的程度,只要是他兄长的,便不论如何都要抢到手,而凡是他的,弟弟别说碰,看一眼都不行。”
“……”老大夫一时语塞,这算什么疯病?
而且听这意思,年纪定然不小了罢!
他皱着眉头摆了摆手道:“听你这描述,可不像是疯病,只像是骄纵坏了。”
“不不不,没有骄纵,绝对没有。”习若云记起来,楚二小时候因为身量没长开之前实在像个女孩儿,而且据说身体也差,总被戏称为“二小姐”,下人都能在背后说嘴。
“额……敢问这位病患年纪多大,可否让老朽一观?”老大夫此刻有些不耐烦了,但看在金子的份上还是十分耐心。
“这……”习若云犯了难,“见肯定是见不上了,未及弱冠的年纪,还有救吗?”
感情不是孩子,而是嫁了个不合心意的郎君。
老大夫叹了口气,“恕老朽直言,若此人平日不会突然发癫或头痛,或者发了癔症能见人所不能见,那就不是什么胎里带来的疯病,是性子不好,只能尽量开解着别去刺激他。”
好么,说了等于没说。
老大夫这番说辞,其实就是在劝眼前这女郎认命,毕竟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将那锭金子推了回去,“老朽也没帮上什么忙,诊金便不收了。”
习若云却直接站起身,“不用了,老先生一席话教我茅塞顿开,这钱您是该收的。”
这回轮到老大夫纳闷了,他说了什么至理名言么,就叫人茅塞顿开了?
回府的时候,坐在马车上,习若云揉了揉额角,叹了口气。
老大夫说的话是没什么用,却帮她回忆起了小时候。
本是因为活了两辈子之久,儿时的回忆早就模糊不清,经了别人提醒,她才想起来,自己曾听过下人议论说:“二公子这样将来必定不成器,甚至连那庶出的都未必及得上,好在世子爷是争气的,否则大夫人再不能生养,下半辈子可就完了。”
楚凌越自小被这样对待,于是心智扭曲偏执,只要是他大哥的东西,就认为是好的。
而自己从前名义上算是他大哥的未婚妻,那自然……是要抢到手了。
治是没法治,但至少习若云明白了,从此一定不能在楚二面前提起他的兄弟。
若是非提不可,便只好昧着良心将他夸得天上有地下无,这样总不会再激怒他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