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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9 章

同样都是大学四年,差一点的是浑浑噩噩混过了四年,好一点的也就是认认真真地读了四年书而已,可人家呢,不但把结婚生子这些人生大事都一股脑儿完成了,事业也发展得很不错,大伙儿都在忐忑不安等着工作分配的消息的时候,人家直接不要国家分配的工作,自己创业了。

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谢华香这边考完期末考试,沈丽华的高考也考完了,据她自己说,发挥得还算满意,她报的志愿都是北京那边的大学,现在就只等着出分数,等录取了。

于是跟张建民和沈谷仓两个,收拾了一下行囊,带着沈家奶奶一起,出发来G市了。

沈庭生亲自开车去火车站接他们回的家,他们除了带着随身的行李之外,还有谢华香在信中曾经念叨过的想吃的家乡特产,什么火腿啦、腊排骨、腊香肠,辣椒酱,还有山上摘下来晒干的野生香菇、木耳什么的,大包小包一大堆,这些东西在城里倒也不是买不到,就是买到的没有乡下自家做的味道那么地道。

谢华香欢喜地让胡爱春把这些都收了起来,高兴地说:“等我出了月子,就做给你们吃。”

胡爱春夫妇之前去安吉村的时候就跟他们见过面了,也算得上了熟人,只是孩子们长得快,也就短短几年没有见面,几个孩子不但往上窜了好一截个头,连模样也变了不少,真有点不敢认了。

所谓的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这话用在沈丽华的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的,谢华香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就是一个瘦小干瘪的黄毛小丫头,谁能想到今天会变成这样一个美丽动人的大姑娘呢!

沈丽华的头发留长了,一头柔顺乌黑亮丽的秀发披在肩膀上,皮肤白皙,眉目如画,特别是那双眼睛,水灵灵地像是两汪清泉,身材也好,高挑苗条,该有的曲线也都有,由于从小在乡下运动得多,一双修长的小腿像是羚羊腿一样,矫健有力,整个人充满了蓬勃向上的青春活力。

张建民和沈谷仓两个男孩也长大了,已经过了变声期,长了喉结,下巴上也长出了细软的胡茬,身材是男孩子特有的高挑和瘦削,但看得出来,比当初那跳脱的小男孩已经沉稳了许多。特别是张建民,那模样长得,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都快赶上大屏幕上的电影明星了。

沈谷仓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咋咋呼呼的了,跟着他哥一起,礼貌地跟长辈们问好。

刚刚升级人母,自觉心态已经老成了许多的谢华香看着他们就觉得羡慕,青春可真是美好啊!

沈丽华还给两个小侄儿带来了两套非常可爱的小衣服,有多可爱呢,这么说,找遍整个G市的所有大商场都找不到这么童真趣稚的款式,配色也不是时下流行的儿童服装的大红大绿鲜艳的颜色,而是一种低调的大方。

这么可爱大方的两套衣裳,谢华香一看就爱不释手,惊喜地问:“幺妹,你哪里找来衣服,好好看。”

沈丽华有些不好意思:“是我自己做的。”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我都是利用课余的时间做,并没有影响学习的。”

平时沈庭生他们不在身边,但每个月都会给她和沈家奶奶寄钱回去,沈庭生对她算是比较大方的,但也是相较于身旁的普通同学来说,实际上也并没有给她很多钱,怕养成了骄矜浪费的习惯。

沈丽华大小就是一个勤俭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自己攒下了不少零花钱了,沈庭生每个月给她的那些钱,她用不完地也都全部攒了起来。

不过后来发展出了一个新的兴趣爱好之后,这钱就再也攒不住了,她这个爱好就是做衣裳,她本来也不知道自己有这方面的天分,事情还要从高一的时候学校的一次文艺汇演说起。

沈丽华因为长得漂亮,声音甜美,最重要的是学习成绩好,一般学习好的人都会特别受到老师的宠爱,所以就被选上了当文艺汇演的主持人。

当时她特别高兴,还专门写信告诉了她嫂子谢华香,谢华香到专卖高档商品的友谊商店买了一条非常漂亮的纱裙寄了回去,让她在当主持人的时候穿。

那裙子真的非常漂亮,小县城的女孩子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裙子,全都羡慕得不行,当时沈丽华毕竟还是一个孩子,免不了有些得意,别人只要来找她看她的漂亮裙子,她就高高兴兴地拿出来显摆给人看。

这就难免会让一些心肠不那么好的人惦记上了。

在文艺汇演开始的前一天晚上,沈丽华再一次把裙子拿出来的时候,惊恐地发现,这裙子被人毁了!

漂亮的裙摆上被人用剪刀剪了好几道口子,撕扯得乱七八糟,根本就没有办法再穿了。

沈丽华呆住了,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身边居然会有这样狠毒的人,这是多么阴暗的心思,才能做出来这种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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