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耳站在霍朝身边安静地看着台上的表演。
两人在这里等了一会儿,等到天黑下来,张贝贝和李思佳觉得差不多了,准备收工的时候,霍朝上前,跟张贝贝要话筒。
张贝贝一脸警惕地看着霍朝,“干嘛”
霍朝有点不耐烦,他在台下站了太久,耐心已经告罄,而且他不喜欢听人唱歌,这次听了这么久,他觉得自己的耳朵饱受折磨。
霍朝简短地说,“我有用。”
张贝贝心里一突。
霍朝该不会为了给书耳拉票,自己亲自上台唱跳吧
难道一中立于神坛的霍朝能为书耳做到这个地步
抛下一切脸面,就为了让书耳赢
一想到这个可能,张贝贝就干脆地把话筒给了霍朝。
如果霍朝真的这么做了,那么她这次输给书耳,她也认了。
不光认了,她还会羡慕书耳!
想想看,这会是多么世纪性的一幕啊。
要知道,霍朝对这种文娱类的项目向来敬谢不敏,他从来没有在校庆或者各种晚会上表演过节目,但是现在他是不是马上就要贡献他的一唱了
这么想着,张贝贝兴奋地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准备记录下接下去振奋人心的一幕。
不过几秒钟之后,张贝贝才知道自己想岔了。
如今的霍大佬还远远没有那么丧心病狂。
霍朝拿到话筒之后,话也不多,只说了一句话。
但就这一句话,就足以点燃在场所有人的热情。
他说的话是,“只要给书耳投票,就能进群抢红包。每天20个红包,每个红包千元起,一直持续到周一结果出来,进群的人,人人有份。”
说完,霍朝就干脆地将话筒还给了张贝贝。
书耳现在还不能以压倒性的优势获胜,那只能说明他钱花的还不够多。
只要他舍得砸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别说是一个小小的学校女神评选了,就算是出道,他也能砸钱把她票数弄上去,让她以高票c位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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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朝双手插兜,漫不经心地朝书耳走过来的时候,书耳觉得男主不愧是男主,除了人傻眼瞎,认错了救命恩人之外,身上还是有闪光点的。
比如,他够大方!给她花钱不眨眼!一副不差钱的样子!
不过原书小说的作者笔力不够,情节设计的不好,书里都没有什么男主为女主花钱的片段,可能是因为女主舒尔家有钱,所以不稀罕男主的臭钱
所以男主根本就没机会表现自己有钱这一特点
女主不稀罕,但是她稀罕啊!
愿意给女生砸钱的男生是真的帅!
特别是刚才霍朝用一种轻慢不上心的态度说发红包的时候,全身都好像在发光。书耳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富二代,她上辈子见过的有钱人还挺多的,但偏偏就没一个人能有男主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
可惜男主现在也就是个高三学生,要是男主现在是上市公司总裁,她肯定也要榨干他的钱的。
作了作了,当然要作到极点。公主病也是有尊严的。不想做最作的公主病,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作精。
可惜了……他们相遇太早。
不过要是相遇太晚,女主出现了,那也没她这个炮灰女配什么事了。
书耳笑眯眯走向霍朝,拍马屁道,“哥哥,你刚才好帅哦。”
霍朝一脸轻描淡写,“还行吧。”
书耳抿唇笑了下,“哥哥,你以前给女生花过这么多钱么”
霍朝低头看了她一眼,反问,“你说呢”
他活这么大,都没见过比书耳屁事更多的女生了。
书耳挖了歪头,看样子,应该是没有
嘻嘻。
不过人嘛,总有第一次哒。
事情解决的差不多,两人总算是可以回家了。
宁萌听到霍朝最后的话之后,已经识趣地先一步回家了。至于霍朝那几个兄弟,今天也不在,估计也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所以现在只有书耳和霍朝了。
书耳估计明天就会得到宁萌的打趣了。不过霍朝今天的表现书耳本人也挺意外的。
估计是炸鸡钱花都花了,不能前功尽弃
不管怎么样,男主今天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
书耳坐在霍朝车后座,回家的路上,她突然眼尖地看到了对面有一个小门店。
她忙说,“哥,停一下,停一下。”
霍朝踩了刹车,低沉悦耳的声音从风中清晰地传到了她的耳里,“又怎么了”
书耳漂亮的眼睛微微弯起,男主的这个又字,用的很传神嘛。
她跳下车后座,指了下对面,满脸兴奋地说,“哥哥,你快看那家店!”
“什么东西”
等霍朝看清对面是什么店之后,他只觉得自己头皮都有些发麻。
那家店不是别的什么店,而是专门卖针线的店!
他刚刚才为了她耍了一把帅,她居然对织包还没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