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天猫着腰站在地上,用力一脚将野猪的骨头踢飞。
将卸好了的猪肉分成两份,分别装在两只大麻袋里。
装好之后,赵长天拍了拍左手边的那只麻袋,说道:“回家之后,你就说这是隔壁林场的猎手因为急事落下的,被咱们俩钻了空子,偷摸的带了回来。”
王云嘿嘿一笑,开始尝试着将一大麻袋的猪肉抗上肩。
说实在的,一下子带回家这么多猪肉,谁看见了不得吓一跳啊。
爹妈们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抓着鞋底子往两人屁股上抽。
用了这个借口,虽然仍旧免不了一通数落和责备,但好在性质不一样了。
赵长天一吹口哨,两条大黄狗顿时被唤醒,爬起来跟着一起下山。
上山溜达和上山打猎,那是天与地的区别。
两人各自肩上扛着将近一百二三十斤的猪肉,沿路一口气扶摇直下。
脚步虽快,但山路实在过于难走。
一路走到天黑,刚到半山腰。
摸黑走夜路,难度瞬间增加了很多倍,停停歇歇,将近晚上九点才终于成功下山回家。
这个时间,龙潭林场家家户户几乎都已熄灯,好在王云家距离深山很近。
两人费尽千辛万苦将两大麻袋猪肉扛回了家,将大黄狗栓好,轻手轻脚的开门溜进屋里。
王青山夫妇都在里屋呼呼大睡,两人舀了水,冲了个简易的澡之后,急忙上炕休息了。
赵长天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也不知道是白天累着了,还是在王云家里住不习惯,翻来覆去的总是做梦。
每个梦还都很短,似乎支离破碎的。
常睡常醒,乱七八糟。
但这些梦境都有一个共同的女主人公,那就是从龙潭林场回到鞍山已有三天了的程潇。
区区三天,其实并不长。
再加上这几天里赵长天一直忙着码字赶稿,将那部盗墓小说《摸金笔记》,从脑海中一个字一个字的誊出来。
就好像自己骑着摩托车带程潇兜风,是昨天发生的事一样。
接下来的两天,赵长天享受着香喷喷的野猪肉,每天仍旧是两点一线,每天早晨去林场大楼报道,回家码字。
第三天一大清早,赵长天洗漱完,正往脸上抹蛤喇油。
院门外突然传来林场邮递员的声音:“赵长天!你有一封信。”
“咦?杂志社不会这么快就给我回信了吧?”
赵长天满脸狐疑的从屋子里走了出去。
伸手接信时还寻思,按理说从鞍山寄信到北京上海,不该这么快啊。
拿过来一瞧寄信地址,小声念了出来:“鞍山市话剧团。”
邮递员拍了拍鼓囊的邮差包,骑着二八大杠往下一户人家行去。
这封信,是远在鞍山的程潇给赵长天寄过来的。
撕开信封,将洁白如雪的信纸从里面掏出,连带着一张显然是刚洗出来的照片掉在手心里。
清新的显影液味道随风飘进赵长天的鼻子里,明媚朝阳照在上面。
照片里的程潇笑意嫣然,身着一件红色高领毛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披在肩头。
粉嫩的嘴唇微微扬起,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面颊上,一边一个小酒窝。
那可真像是天仙下凡,楚楚动人,不食人间烟火似的。
赵长天站在院门口,会心一笑,将对折起来的雪白信纸展开,细细看去。
好好看看程潇都给自己写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