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字,跟搬砖似拍在凌烟心上。
她挂了电话,把黑色风衣脱下,扔到床上,这还不够,勾着长腿,把衣服踢到床的边缘,眼不见心不烦才好,“滚远点。”
刚才这风衣还只是御寒工具,现在,它成了她的“发泄”对象。
五分钟后,凌烟散着长发,一骨碌滚到风衣边上,她把这件黑色长风衣铺在床上,然后,整个人砸上去。
凌烟嗅着,感受着,陈靳的气息,随后她重新躺好,把风衣盖在身体上,向被子一样,拢住身体。
思绪飘回许多年前的冬日,她上高中,冬天也只穿一件薄薄的外套,里边贴了好几个暖宝宝。
陈靳没跟她一个班,他是尖子提高班,她是艺术班的,低层楼梯转角处很隐蔽,凌烟给他发短信,让陈靳下课后在那等她。
“陈陈,我超级冷,整个人跟冰块似的。”凌烟不停搓着手臂。
他们那时没在一起。
陈靳说:“大小姐,我现在去请假。”
凌烟问:“你好好的请假干什么”
“我回去给你拿衣服,你先穿我的。”他说着就要脱外套。
“诶你别脱,你敢脱我就叫了,”凌烟阻住他的动作,“来人啊,陈陈耍流氓了。”
陈靳不动了,明月儿似的眼睛写满窘迫,青涩英俊的脸红透了,一时不知还说什么。
“你把外套拉链拉开,对,就是这样,然后把外套拉开,”凌烟靠近他,环住他的腰,“然后把外套合上,没错,这样我就暖和了呀。”
少年的身体很硬实,但很温暖。
………
“这样我就暖和了。”黑暗中,凌烟对着空气喃喃自语。
她还真是,真是走火入魔。
一件衣服,就让她感慨,得到些许慰藉。
最好明天早上换衣服是吧,她偏不,大不了陈靳亲自上门,跟她打一架。
当然,前提是他舍得的话。
………
周末,凌烟去了红姨家,严格来说,是去了金陈先生家,给陈斯亦小朋友上声乐课。
陈斯亦清爽的短发,眉清目秀,一个很听话的乖乖男,最关键的是,他也是笑眼。
凌烟缓了缓神思。
她不怎么喜欢小孩,但对陈斯亦挺有好感,这个上初中的小朋友,很懂事,也很有礼貌。
“凌老师,你唱歌好好听啊。”陈斯亦说话的时候,眼睛里诚恳满满当当。
“你认真学,以后也能唱得和我一样好听。”凌烟捏捏小朋友的脸颊。
陈斯亦认真地点头。
“老师,你要吃哈密瓜吗”休息时间,陈斯亦问。
“不用了,我喜欢吃榴莲,对哈密瓜不感兴趣。”凌烟说。
其他水果,她都不太感冒,唯独对榴莲,她情有独钟。
陈斯亦突然想起什么,说:“榴莲,榴莲的味道有点怪怪的。”
“怎么,斯亦讨厌吃榴莲”
“我不讨厌,也不喜欢,但是我记得,先生讨厌榴莲,很讨厌。”陈斯亦说。
金陈先生
凌烟若有所思点头,“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呀”
“先生和我是同一个地方出来的,他对我们都很好,因为我妈妈找不到工作,所以他让她来这里当保姆。”陈斯亦说。
凌烟听不太懂,同一个地方又是什么地方。
经陈斯亦解释后,那地方是孤儿院,那位金陈先生和陈斯亦从同一个孤儿院出来,大概是混得好后,这个金陈先生回馈孤儿院。
所以,说起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金陈先生,还是个大慈善家
见她屡屡碰瓷,可怜人一个,所以给她提供了这个机会……
越想越离谱了,凌烟干脆不想了。
算了,有钱拿就行,她对别人的私事不作太多了解,何况那人她素昧平生。
星期一晚上,她在烟野城有演出场次,她很早就便赶到酒吧。
她在这唱歌也有一个多月了,嗓音独具个人特色,有种专属于她的深情,风格也非常明确。
专门为了听她唱歌的人,多了不少。
第一次站上台的车祸现场,似乎被人遗忘了。
也好。
那件黑色风衣,凌烟是穿过来的,她甚至穿着上了台,黑色更衬她肤白如瓷,内衬一件浅棕纱裙,她把领子竖起来了。
整个人在灯光下,笼着一层酷冷的光。
下台后,凌烟找到项佐:“项佐,陈靳今天在不在烟野城”
“靳爷他现在是在这,不过他还在应酬。”项佐梳了梳他的小辫,从上到下打量凌烟几眼,“你还真别说,这件衣服穿在你身上,还真的挺合适的。”
凌烟毫不客气,“谢谢,我也觉得我穿着合适。”
项佐忽地站直,朝她身后叫了一声,“靳爷。”
凌烟身子僵了一秒,随后,她缓缓转了身子,扬起唇角,想要打个招呼,陈靳只是从两人的卡座侧路过而已。
他似乎并不热衷讨回他的外套,直接略过两人走了。
凌烟无谓地挑挑眉,追上他,“你等等。”
他没等。
凌烟跟他跟到停车场,仰视他:“陈靳,你的衣服,还给你。”她说完这话,脱下他的风衣,动作缓慢而优雅,视线却直直落在他脸上。
冷风迅速席上她肌肤,她几不可查地颤了颤。
“不用还了。”他四个字不轻不重,随后附身,在她耳边说,“我不穿别人穿过的衣服。”
外套只脱了一半,半截挂在手臂上,凌烟也不拉上,望着他,勾唇道:“我问你记得,以前我穿过的衣服,你都宝贝似的,洗都不舍得洗”
陈靳移开眼,嗤笑了声,“你也知道是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