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江亦啊。”苏颜小组的一个学霸叹了口气,“每次都是他第一个做出来,他脑子怎么长得,也太聪明了吧”
江亦……苏颜抬起眼,只见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从左前方的课桌后站起来。
他个子不矮,但整个人看上去有些单薄瘦弱,发型就是很普通那种五元短发,让他看起来并不出众。
对方正是课间苏颜路过时,碰断了人家铅笔的那个男同学。
或许在座的所有学生中,只有苏颜这个穿书者知道,就是这个现在看上去出了学业、其他地方都十分不起眼的同班同学,未来的成就是有多耀眼,将来的地位又有多么十分显赫、高不可攀。
先是高考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进入高等学府读书,大一期间凭借自己的能力,卖了自制软件,赚到了第一笔金。
后来更是一路披荆斩棘,从新贵中杀出一条通天路。
书里十年之后,这位不仅已经是实业老板,还是手掌娱乐半边天的巨擘。
同样也是原书女主的未来老板。
只不过原书女主高中时期就顾着和赵熙酱酱酿酿了,完全和这位大佬没交集,即使混的挺惨,也没好意思求人家帮忙。
所以到了书里最后,大佬也不知道手下的艺人,曾是自己的同班同学。
按理说,这样的未来成就不凡的大佬,提前一步结交,说不定将来就能跟着飞黄腾达。
可是苏颜看书的时候,看到书里对江亦的描写……对方身边志同道合的合伙人,还有公司高层,基本都是男人,身边连一个女性绯闻对象都没有。
这么一位商业巨擘,将近三十的人了,还没成家立业。
他很有可能不喜欢女人,再加上将近三十年,追求他的女人趋之若鹜,他都没有一个女性朋友。
这么多人都折戟沉沙,苏颜完全不觉得自己有本事能成为一个例外。
更何况对方未来会发达,可是她家一年后就破产,就算交好了对方,也没办法挽救局势。
她没必要费这心思。
她就好好的以豪门大小姐身份浪一年,等明年破产了,就成为普通人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她是个穿书者,连以前记忆都没有,丝毫没有豪门大小姐人设的代入感,从富有一夕之间变为平凡,对她来说心理落差不会很大,她完全可以接受。
黑板前的男生还在用粉笔熟练的写着解题流程,等他写完回身走下讲台时,苏颜早已经移开了目光。
第二天她从舒适的大床上醒来,做进餐厅吃完厨师特地为她掌勺做的欧式早餐,乘车路过一家穿越后从未进入过的购物广场时。
她隔着玻璃只看了一眼,两分钟后,她家司机已经开始跟着商场工作人员往车里搬东西了。
路过一家造型奇古的文具店,宁漫漫看到柜台上的骷髅筒中,摆着一排身披盔甲的文具。
她不由得在柜台前站定了下来。
一节课后,江亦从洗手间走回来,看到自己桌上不知什么时候被人放了个末尾骷髅头、整个圆柱外都包着一层铁质外壳的铅笔。
江亦:“……”
他一下子就想起昨天被苏颜蹭掉的那只铅笔,下意识回头向左后方看去。
只见一群青涩的高中学生中,长发比别人都格外柔顺、披散着如同丝绸的少女正半趴在书桌上。
她左手趴着桌子,右手扶着腮,插着耳机听歌,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悠闲散漫的颓废感。
可阳光从窗外落在她脸上,在雪白的肌肤上跳跃,又让人跟觉得她此时的样子格外的恬适安逸。
他昨天已经拒绝了对方的金笔,可看来对方是不愿欠别人什么的,摔断了的就一定要赔。
所以又特意去买了根全副武装的铅笔赔给他
这样的铅笔,确实不容易再被摔断了。
心还挺细的。
江亦想到这里,一向不容易起太大波动的内心突然就有些哭笑不得,神色微微古怪:
他以前苏颜接触不多,不了解她是什么样的人。
不过现在看来,对方大概并不是同班同学说过的傲气,应该只是想不到那么多,心眼太直,被人误会了。
犹豫了下,他还是将那根造型分外古怪的铅笔放在了一边。
作者有话要说: 这都写到快完结了,忽然就恢复手感了……简直有毒
唔更新来啦,早点睡呀宝宝们,晚安呦!